離婚起訴書遞交法院多久會開庭 如果原告要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離婚的,在一般情況下,是需要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離婚的。
一、離婚起訴書遞交法院多久會開庭
根據具體情況定。法律對立案后什么時候開庭沒有規定,由法院根據本院的案件數量等情況自行安排。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》第一百二十三條: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。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,必須受理。符合起訴條件的,應當在七日內立案,并通知當事人;不符合起訴條件的,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,不予受理;原告對裁定不服的,可以提起上訴。
二、離婚訴狀遞交多久能收到傳票
夫妻一方去法院起訴離婚,法院從立案開始到給夫妻另一方發傳票在五日內。原告起訴離婚后法院應該在七日內決定是否受理,如果受理需要在五日內向被告送達起訴狀副本。
三、離婚起訴書遞交后多久立案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》第一百一十二條規定,人民法院收到起訴狀或者口頭起訴,經審查,認為符合起訴條件的,應當在七日內立案,并通知當事人;認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,應當在七日內裁定不予受理;原告對裁定不服的,可以提起上訴。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第一審民事案件,期限為六個月;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,經本院院長批準,可以延長六個月,還需延長的,報請上一級人民法院批準,可以再延長三個月。審理對民事判決的上訴案件,審理期限為三個月;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,經本院院長批準,可以延長三個月。即是說,離婚案件法院一般會在六個月內審結(特殊情況可為十五個月),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,期限為三個月。不服一審法院判決上訴的,一般會在三個月內審結((特殊情況可為六個月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