老公出軌離婚需要什么證據 日常生活中,一方出軌往往是造成大多數夫妻感情破裂導致離婚的重要原因,婚姻是需要忠誠的,出軌方會給予受害方不少的精神損害,所以在離婚案件中就會想要獲取較多的補償金來彌補。那么老公出軌離婚需要什么證據?
一、老公出軌離婚需要什么證據
現實中,證明婚外情的證據可謂是五花八門,但這方面證據比較難以取得,而且單獨的證據也很難證明一方有婚外情存在,所以應當盡量多地準備證據,形成完整的證據鏈條,以便于法官綜合判斷:
1、照片:顯示配偶與第三者親密關系的各種照片。
2、錄音:能夠證明配偶與第三者有婚外情的錄音,如與配偶談話中配偶承認與第三者的婚外情關系等。
3、錄像:顯示配偶與第三者婚外情關系的各種錄像。
4、手機短信:配偶與第三者之間的婚外情短信,有時候配偶與自己、第三者與自己還可能通過短信聯系,談到婚外情的問題,這種短信都可保留下來作為證據。比如短信保留在接收者的手機中,一直未被刪除,儲存在手機儲存空間或儲存卡中,或將手機短信固定,經公證機關公證等,以備將來作為證據使用。
5、電子郵件:有時配偶會與第三者通過電子郵件聯系,其中也會涉及婚外情內容,有些當事人也會將郵件內容打印作為證據提交法院,也有些采用公證方式對電子證據進行保留。
6、配偶和第三者親口承認的書面材料:如我們在案件中經常碰到的,有婚外情的一方曾給配偶寫過的保證書等,保證不再與某某發生婚外情關系,這樣的書面材料也可以幫助證明配偶有婚外情行為。 7、周圍鄰居、朋友的證言。
二、出軌一方是否凈身出戶
在我們中國的《婚姻法》第47條中明確的規定了:夫妻兩人在離婚的時候,如果其中一方轉移或者變賣、毀損了兩人的共同財產,又或者是夫妻在分割共同財產的時候,有前述行為的一方,將會無法分到財產或者少分財產。
由此可見,出軌和分割財產并沒有很大的關系。一般情況下,出軌的行為并不會影響夫妻兩人離婚的財產分割,除非出軌的這一方和小三產生了很多財產交集,嚴重損害了兩人的共同財產。
三、法院不判離婚怎么辦
依據《民事訴訟法》明確規定: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后的離婚案件,沒有新情況、新理由,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,法院不予受理。依據這一精神的規定,如果原告在第一次起訴沒有達到離婚的目的,如其再想起訴離婚,則必須在六個月以后才可以在起訴,除非有新理由、新情況。
這里的新情況、新理由是指原告在第一次起訴過程中還沒有出現,但在原告撤訴、判決不予離婚或調解和好之后又出現了新的情況,這些情況足以認定夫妻之間的感情徹底破例且且無和好的可能。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》第三十二條規定,對于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;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、遺棄家庭成員的;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。